签14:管鲍分金
上签
典故
管仲与鲍叔牙少时交好,合伙经商。管仲家贫,每次分金多取一倍。鲍叔牙不以为贪,知管仲家贫需养母。后鲍叔牙荐管仲于齐桓公,管仲相齐,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。管仲叹:“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鲍子也。”此签主知己之交,信任无价。
签诗
分金多取不为贪,
鲍叔知心似海涵。
若使当时生计较,
焉能霸业振东南。
解读
此签上吉,如金石之交。事业上,合作伙伴忠诚可靠,可托付大事,但自己也当以诚相待。感情中,真正的爱情超越物质计较,互信互谅。财运方面,与人分利可得更大发展,切忌独食。此签核心:信任是最大的资本,知音胜过千金。
出处: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《列子·力命》